臺海網(微博)11月16日訊 據臺灣媒體你的,明年元旦起,已經懷孕或剛生產完的職業婦女將受到更多保護。台“勞動部”將實施新法,員工達300人以上的企業,女性勞工懷孕或產後未滿1年,須由醫師評估工作內容是否對身體造成危害,若認定有風險,雇主應提供補助、調整工作內容或縮短工時。
  台“勞動部”表示,根據近期修訂完成的「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實施辦法」,懷孕中、懷孕後一年的女性勞工,若從事對母性健康危害之虞的工作,例如搬運、久站、夜班或輪班等,須讓醫師進行風險評估,若證實有影響,雇主須對工作內容進行調整。若雇主沒有確實做到,最高可開罰新臺幣30萬元新臺幣。
  據“勞動部”投保資料顯示,臺灣300人以上公司企業約4160家,估計有超過200萬名女性勞工。此外,懷孕或產後一年不能從事的工作,包括懷孕時搬重物不得超過6公斤,而且不能久站,產後也須註意否則會影響子宮複原。
  (原標題:臺灣職場媽媽過度久站、搬重物 雇主恐挨罰30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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